(通讯员:杨柳、于佳)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限售股减持的规模不断放大。但是,由于相关税收政策配套不足,在税收征收管理上存在诸多争议。艾华教授针对这一争议的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股权转让收入与股票转让收入的区别,股权演变为股票的过程,探究了我国对股权转让收益免征营业税历史成因和现实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限售股转让征收营业税的主要技术选择和完善措施。
艾教授认为从我国的金融商品税制的现实出发,本着活跃市场投资、量能负担、便于征管和循序渐进、注重衔接原则,在充分考虑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进展的情况下,在现有的税制体系的基础上应从以下四方面完善限售股转让课征营业税的制度:一是取消“持有收益”的税法规则,及时恢复股权转让收益的正常征税;二是尽快明确限售股转让营业税的税源划分标准;三是重新设计股权转让课征营业税的具体规则,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出台分段计税的规则;四是实行源泉扣缴的征管办法。
艾教授的研究主题激发了同学们对资本市场税收制度的研究热情。讲座最后,艾教授与到场的老师和同学就资本市场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税等问题进行了精彩的互动交流,最后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本期文澜大讲堂圆满落幕。